光纜產品分類
3.1 品種
本光纜按GB/T7424.1-2003中1.4規(guī)定分類,按YD/T908-2011的規(guī)定劃分型式、規(guī)格和編制型號。
3.2 型式
3.2.1 光纜的基本結構型式及名稱
MGTSV金屬加強構件、松套層絞填充式、鋼—聚乙烯粘結內護層、聚氯乙烯外護套礦用阻燃通信光纜。
MGTS 金屬加強構件、松套層絞填充式、鋼—聚乙烯粘結護層礦用阻燃通信光纜。
MG:煤礦用通信光纜
T: 油膏填充式
S: 鋼—聚乙烯粘結護套
V: 阻燃PVC外護套
3.2.2 各種基本型式適用場合
各種主要型號適用場合參照表1
表1 主要型式適用場合
主要型式 | 適用場合 | |
核心網用 | 非核心網用 | |
MGTSV | 適用 | 適用 |
MGTS | 適用 | 適用 |
3.3 規(guī)格
3.3.1 光纜中的光纖應是GB/T 9771 規(guī)定的B1.1類(即非色散位移單模光纖)、B4類(即非零色散位移單模光纖)或其他適用類別的單模光纖。
3.3.2 光纜中的光纖宜為2、4、6、8、10、12、14、16、18、20、24、30、36、48、60、72、84、96、108、120、132或144芯,也可以是用戶要求的其他芯數(shù)。
3.4 產品型號和標記
3.4.1 型號
光纜型號由光纜的型式和規(guī)格組成,兩者之間用空格隔開。
3.4.2 標記
加工訂貨時應標明光纜產品標記,它由光纜的型號和本標準編號組成。
例如:金屬加強構件、松套層絞填充式、鋼—聚乙烯粘結內護層、聚氯乙烯外護套礦用阻燃通信光纜,包含96根B1.1類二氧化硅單光纖,則光纜產品標記應表示為:
MGTSV 96B1.1
4、要求
4.1 結構圖如下:
圖1 MGTSV
1-光纖; 2-纖膏; 3-松套管; 4-可能有的填充繩; 5-中心加強構件; 6-纜膏;
7-包帶或扎紗; 8-鋼塑復合帶; 9-阻燃聚烯烴外護套
圖2 層絞式結構(MGTS)
4.1.1 總則
光纜結構應是全截面阻水結構,即水在纜芯和護層中都不能縱向滲流。但鋼絲鎧裝部分可除外。
4.1.1.1 允許采用其他的類似結構型式,但這些光纜的護套厚度和光纜性能等要求仍不低于本標準相關規(guī)定。
4.1.2 纜芯
纜芯通常包括中心加強構件、松套光纖絞層(含可能有的填充繩)、可能有的包帶及扎紗、非金屬輔助加強構件和聚乙烯內襯套等。
4.1.2.1 光纖
4.1.2.1.1 光纜中應由同一類型的有涂覆層的二氧化硅系單模光纖組成,其芯數(shù)應符合光纜規(guī)格的要求。同批光纜產品應使用同一設計、相同材料和相同工藝制造出來的光纖。礦用光纜
4.1.2.1.1.2 光纖涂覆層表面應有全色色標,其顏色應符合GB/T6995.2規(guī)定,并且不褪色不遷移
4.1.2.1.1.3 用于成纜的B1.1和B4類單模光纖的性能應符合GB/T977.1.和GB/T9771.5有關規(guī)定。